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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12 马不停蹄两个月前,LY在MSN上告诉我9月黄舒骏的演出,问我来不来,我想也没想便说好。又问要多少钱的票,我说最便宜的,进去就好。 那天我从武夷山到了南京,天很热,演出不算很热烈,但看得出花了许多心思,黄显得很努力,但有一些疲惫和虚弱写在脸上,以至于我不确定他的些许感怀,是不是象唱的那样精彩。 我一直蹲在第一排前面,有时候在舞台的侧边,一人多高的喇叭就在身边,离黄很近,又觉得很远。好歌几乎都唱了,未央歌,谈恋爱,单纯的孩子,她以为她很美丽,马不停蹄的忧伤,雁渡寒潭。 这么近的觉得,黄并不亲切,他的年纪还没有到怀旧的时候,也还感伤不起来。可是就这么一个人,当年被人称为“罗大佑接班人”,如今也就是这般,有些没落的,有些苟且的活在2009年。 台下的有些三四十岁,有些却年轻的让人出乎意外。我觉得黄还是可以的,大概凡是青春期的孩子,糊弄起来都不太难,当然黄写那些歌,并非是要忽悠个把懵懂少年。而现今不红了,也很简单,二十年过去,还是那些歌,还是那些,没什么改变。 所以听到所谓改变1995特别版的时候,我有些失望,我觉得这太煽了。过去就是过去,停留在1995,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。黄的才气是无疑的,只是时代不再,时代不再。平常心多一点,也就不至于看起来那样没落,那般苟且,让人有些怜惜,以至心寒。 听到那些歌,还是想起许多年轻岁月,想起一盘磁带,被翻录到实在听不明白。我很快就明了,这哪里是来看黄舒骏,分明是对自己的缅怀。而我的年纪还没到怀旧的时候,也还感伤不起来,所以我决定马不停蹄,“马不停蹄的向远方奔去”。
去一个陌生的地方,让自己再活过来。
黄SIR,共勉。 2008/11/29 Love Song的悲伤Cure的原唱,貌似曲调轻快,实则深深地悲哀。去年香港的现场,它夹在两首澎湃的曲子之间,掩盖了原本的黯然,那是当晚的最高潮之一,可我在一片绚烂之下,看见了难掩的惆怅。
那一晚,只有Apart没唱,这关于离别,关于永远的两不相见,关于那个没有说出口的爱。
Cure的外衣,象Robert Smith脸上的妆,时时遮掩了岁月的痕迹,遮掩了深邃的悲哀。我看着他们在台上,在我眼前不足5米的地方,觉得一切是那么的虚幻,觉得自己的心在一点一点裂开。
Tori Amos的版本,将这层外衣都抹了去,爱之深,痛之切,溢于言表。
我相信,自己还是如以往那般不懂得感情,不懂得表达,不懂得回应,这究竟是幸运还是诅咒?不明白。
尽管如此,我还是听出来,1996年10月在Oklahoma城,Tori Amos将Hurt和Love Song演绎的无尽悲伤。 2008/8/26 荣幸很长一段时间里,我一直将Jimmy Page与Robert plant搞混,执着的认为金发的自然该叫做Jimmy。作为一个比较资深的摇滚乐迷,这着实有些丢人,事实上,这个想当然从何而来,我一直无从确定,它象是某种错乱的惯性,某种习以为常的偏执。事实上,在我所谓的摇滚青春岁月中,它无时无刻不在,尽管我从来无视它的存在。
我看见Jimmy的满头银发时,这种错乱再次当然的出现,我当然知道他不是唱歌的Robert,但印象里Jimmy卷曲的黑发,全然不是这般模样。又或者说,我未曾有过这样的思想准备,尽管对于六十多岁的老人来讲,是再寻常不过的寻常。
过去的几年里,Jimmy 和Robert在欧洲不停的演出,伦敦,慕尼黑,阿姆斯特丹,虽然他们不再称自己为Led Zeppelin,但是对我而言,并无什么区别。
欧洲对我来说,实在是昂贵不可及,我很希望有一天在香港,或是上海北京能看到他们,就象Robert Smith和Roger Waters一样。
1992年的巴塞罗那,原定献唱奥运开幕式的Freddie Mercury撒手人寰,16年后,又一个英国人站上这一舞台,虽然已是满头银发,虽然没有几个人认得他的模样,知晓他的姓名,虽然这一切对他来说,奢华的有些格格不入。
那个巨大的鸟巢,我有幸亲临过,尽管不是这一天,但已经深感荣幸。我想,若是此时在场,一定禁不住的热泪盈眶。
2008/4/15 Seven Ages Of Rock之英伦独立晚九点的Seven Ages Of Rock是档不错的节目,回珠海后发现的,越看越有些遗憾,不知前面落了几集。
上周是说Nirvana和R.E.M的友谊,这回讲英伦的独立。 说到独立,便不能不提曼彻斯特,出过Joy Division和The Smiths的地方,不能不让人心怀遐想。
还有Oasis和Blur,有时候觉得他们就像Beatles的I Wanna Hold Your Hand和Revolution, 黑与白,AB面。
虽然Gallagher兄弟的无耻和傲慢让人生厌,虽然我前后有过3张Blur的Parklife,但还是得承认(What's the Story) Morning Glory确实红的有道理。 只是具备了如此多的流行元素,是不是之于所谓的“独立”也有所困扰了呢。 那年在西贡的时候遇到一个小伙,很友好,一起的还有个啤酒肚哥们,台球耍的像个职业选手,让我好生仰慕。
他说自己作为一个爱尔兰人,从来没有看过U2的现场,他们的票从来都是2小时内售罄。我不知怎么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,说是不是在英伦喜欢Blur的人就不会喜欢Oasis,他马上明白了我的意思,哈哈大笑。 回到节目上,有一个关于The Smiths的小段子,很是有趣。
说在1983年,电视台录节目,交待说你们上台随便做做样子,反正播出时放的是唱片。 Morrissey说既然这样,干嘛还要假模假式的拿个麦克风,还不如拿把剑兰上去得了。电视台大为光火,监制只能挠挠头,耸耸肩。 等到录制那天,Morrissey真的从屁股兜里拔出一把剑兰,在台上挥舞了起来。 很不错的片子。
2008/3/13 High Fidelity 失恋排行榜这是一本好书,是我去年读到的最牛逼的书。
所以找来了电影,但是没有中文字幕。 我是如此喜欢这本书,也希望更多的人能看的更好,于是我决定自己来翻译电影字幕。 我的英文水平还远没到那个程度,但是对原著烂熟,也不算笨。更重要的是,我想做这件事。 还有一点很有帮助,就是编剧很忠于原著,也可说是懒,对白旁白大段的抄原文。 但还是很困难。
我花了四五天时间,翻来覆去的看,拼命查字典,揣磨那些意思,使劲想怎样才是最合适的表达。 最大的麻烦不是我的脑子而是脖子,有时候我觉得它快要断了。
我终于完成了,也就在这时候,我发现了一个悲惨的事实,那就是--
我不小心找到了别人做好的--中~文~字~幕。 但是没关系,因为我很快发现,有些翻译错了,有些词不达意,并不见得比我的好。
而且最重要的是,在整个过程里面,我一直很享受,除了脖子。 我喜欢这片子,虽然比原著差点意思。但是有Bob Dylan,The Kinks,和The Velvet Underground.
我不怎么喜欢Rob,大概有些时候,他让我想到了自己,这不丢人,但是有些沮丧。但同时也象中文版序言里写的,“在这个时代的很多女人眼里,他是个绝对的窝囊废;而对我而言,他太酷了。”就是这样。 我喜欢那两个伙计,Barry和Dick,一个是表里如一的痞子,一个是窝囊清澈的孩子。还有Barry的那首Let's Get it On,唱的太他妈牛叉了。 唯一遗憾的是电影把场景从伦敦搬到了芝加哥,粗俗的美国口语,简单过瘾但真的缺了点什么。 这样的场景,还是应该伦敦或者利物浦,别的地方不行。 要谢谢白菜,你送了一本绝对的好书给我,读完这个窝囊废让我的人生又有了许多希望:)
感谢原著的中译者,不然我的难度会增加十倍。我真的学到很多。 最后还有Maddy,如果你早点告诉我有中文字幕这回事,我就不吭哧吭哧费这功夫了。还有我的脖子。 想看片子的联系我。
2008/3/3 No One Here Gets Out Alive一月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,估计绝大多数书店还没有上架,而且我很怀疑他们究竟会不会上架。在我的周围,这本书也显然没有Oliver Stone的《Doors》有名,这些都让我有一种捡钱包般的窃喜,而且坦率的说,读完之后,我对Oliver的电影产生了一种由衷的遗憾。
在很多人眼中,Jim Morrison就是神,这除了对其才华的景仰之外,也同时来自于信息的不对等,以及30岁以前死去而造就的传奇。而就如作者在序言中所言,完成这本书后,发现自己对Jim不再象原来那般喜欢了。
Doors的音乐,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,始终是个异类。它几乎让人无从评价,就如同他们的现场,往往带有明显的宗教仪式色彩,让人时而癫狂,时而无所适从。当然这并不完全取决于Jim和Doors,也在于那些台下的人。
我在很年轻的时候,一直以为自己会在27岁那年死掉。很长一段时间里,我认为它与Jimi Hendrix,Janis Joplin,Morrison,以及Kurt Cobain有关.但是后来我发现,这个念头的产生之时,我对这些人还并不知晓。这个时空的错乱很有些奇妙,我只能把它归于年轻的惶恐和对生命的绝然,但显然这是不够的,就如同原因往往并无重要,尤其对解决问题毫无帮助。
这件事情带来的直接后果,是那些年决绝的态度,放纵的生活,以及27岁以后突如其来的释然和期待。我也明白了大概永远都找不到,也就愈发坚持的寻找,试着看淡生命本身,把体验视为至高无上。
说回本书,关于著名的迈阿密事件,作者给出了看来最可信的描述。“Jim那天穿了内裤,而平时是不穿的,而且在解开裤带的那一刻,Ray死死抱住了他”。这显然让很多人失望了,大概今天看来,Jim没有露下体这件事,比露了更加亵渎。
说起来,从制度和法律上对身体加以限制,实在是一件荒谬至极的事,即便就普遍意义的道德来讲,我也从未掩饰对其的不屑。这与其说是在找放纵的借口,不如说是对生活本身的一种态度。显然这有很大的可能会让自己在危险的生活中毁灭,但即使这样,也是不愿再回到有序教条虚假空泛的现实中去。
福柯有一句话:“从存在中取得最大收获和最大乐趣的秘诀,就是过危险的生活。”后来这个法国哲学家,被爱滋病弄死了。
尽管如此,我还是觉得真他妈的酷。
尼采说,say yes to life。
Jim让我们知道,生存的目的在于无限的可能性:发现你自己以及你身上的所有潜能。尽管离去的时候,没能象他自己期望的那样作为一个诗人被严肃对待。但Jim是这么坚持的,这就够了。 书中的翻译忠实中肯,不象《在路上》里面把“fuck”译成“干那事”让人恼火,我一直不知道这个词除了“操”以外还能怎么翻。但这不能全怪老文,不是他一个人的错。
最后想起来另一本去年我读到的最牛逼的书,《失恋排行榜》(High Fidelity)里面,说到最该被杀掉的摇滚乐手,U2和Beatles赫然在列。虽然U2一直是我车上的最佳播放,但我还是忍不住的乐,大乐特乐,乐到眼泪差点掉下来。
我想我明白他们在说什么。 《此地无人生还》,The Biography of Jim Morrison,凤凰出版传媒,江苏人民出版社,2008年1月出版 2007/4/18 Shine On You Crazy Diamond1
拥挤的车厢,熙攘的人,说着我懂得或不懂得的语言,满是回家的喜悦. 太阳落在身后,又从前方升起来. 2
那个老人斜挎着琴,从舞台右侧踱步出来,缓慢,微笑,脸上的线条如同刀刻一般. 人声沸起.有一股暖流,瞬间从右胸涌出来,又向左贯穿心脏,久久激荡. 3
那本书,读到了最后几页.我还是不喜欢黑塞那些浪漫抒情的描绘,却又被其的挣扎深深吸引. 午夜的列车开始沉睡,只剩下哐当着的节奏,我不想和任何人交谈. 4
Shine On You Crazy Diamond.没有预料到这么早. 绵长的前奏,颤动的音符,象黑夜里远方的点点灯火,迷离,闪烁.银幕上发黄的影像,那张年轻的脸,微笑着的惨淡,卷曲的天真,迷离的眼. 我不知道想起了什么,我确实是想起了什么,我的眼泪一下子充满眼眶. 5
下午的阳光暖暖的洒下来,广场上的喷泉被风吹起,细小的水珠飘扬,飘到脸上. 人们走来走去,建筑物的影子移动着,我对这个地方毫无感觉,我等着时间的离开. 6
一大群人围在走廊里,空气里有一股叶子的味道.外国人穿的很少,中国人多是北京口音,姑娘板寸,小伙头发很长. 一个黑小子跑到面前,相机差点举到脸上.我想我应该伸出食指和小指,眯缝着眼叼着烟搂过身边的姑娘,摆出非常diao的模样. 7
没有时间去南京了,回去便出发云南,别人年前的欢腾,我来来去去的匆忙. 没有时间去看屠老师了,我意识到如今的生活与20年前的她有着确定的关联,纯粹而多变,我应该是感激还是抱怨? 8
我终于看见了暗红的烛光,我和身边的人同时拨通电话,M把她的伸到我面前,我于是开始喜欢这个姑娘. We're just two lost souls swimming in a fish bowl, year after year. 我在这里. 我在哪里? 你在哪里? 9
繁忙的机场,听见验登机牌的声音,却想起了Money的音效. 我要登机了,我的这段旅途结束了,我看完了那本书的最后几页. 哥尔德蒙对纳尔齐斯说: 你不能爱,你也不能死,你怎么办? 拥挤的候机厅,熙攘的人,我的眼泪终于掉下来.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2007年2月12 上海 2006/6/9 浓烈今晚开始,这个夏天会因为足球变的浓烈.
就想起来98年的这一天,在西三环上一所大学礼堂里看演出,乐队叫"清醒",似乎是5个人,看着干干净净,不象通常金属的冰冷,或是那时小PUNK的邋遢.音乐似乎是有些英伦,但印象不深.让我想起来的原因是临散场主音拿起个足球一角踢到台下,人们都兴高采烈.
因为那天也是一个浓烈夏天的开始.
那所学校后门附近有个市场,有许多新疆人,成天兜兜转转.许多白天很静默的房子晚上会变得五光十色,有一家跟西藏有关的酒吧,每到晚上便熙熙攘攘,一个似乎是藏族的小子,看着很落寞颓废,时常自己弹钢琴,把"寂寞难耐"唱的很决绝.
那时多在小高那儿看球,半地下室,终年不见阳光,有一台电视,就很满足.那是在北三环和四环之间,附近也有一所大学,周围有许多小摊贩,公共汽车站经常有人推着板车卖水果,有时会特意到马路对面买一包糖炒栗子,准备夜里加餐.
小高那儿似乎是伪球迷居多,又似乎是各自疲于奔命,所以每到下半夜,大多只剩我一个.时常看着看着就睡过去,腿伸的很长,沙发却很短.
那一年是我的本命年,但那时不懂小心谨慎,也不想,每天都过得象最后一天,狂放,通彻内心的沮丧.大概那时是真的准备到某个时刻就决绝的,所以也正因为此,才依稀能记起一些细节,虽然不很清晰,但也不至于混淆.
这个夏天,南方湿润的夜晚,外面正大雨滂沱,象是谁的心里很不甘,我想,是不一样了.
德国,还是放弃了,这让我踏实了许多.变数无时无处不在,我更愿意相信的,是时候未到.
这个夏天,也许还是精彩纷呈,却想必不会再那般纯粹,让人痛惜的本性,透支挥霍的希望.日子终究还是这样悄然到来,如同那些浓烈的日子,也终究那般悄然离去一样.
2005/12/19 金发的ROBERT
闲逛的时候看到一条消息,明年4月,ROBERT PLANT将有一场演唱会,好象是在阿姆斯特丹,或许还有欧洲的其他地方。 对于LED ZEPPELIN,始终有着非凡的热爱,类似于对PINK FLOYD。刚开始听的那会儿,我很有些对不上ROBERT PLANT和JIMMY PAGE的名字与长相,这对于一个疑似摇滚青年来说,是件挺丢人的事,因为这两个人长得一点儿都不象,完全不似早期的BEATLES那样易于混淆。 说起来原因很可笑,就是觉得金发的那个,更应该叫做JIMMY,莫名其妙。
LED ZEPPELIN没有了,我们还能看金发的ROBERT。好象PINK FLOYD不在了,我们还能看苍凉的WATERS。那个十二层的烟尘不知还在不在,自己还能不能再次飘荡。 因为至少不象没有了FREDDIE的QUEEN,在倒是还在,可是好象什么都没有了。 2005/1/13 George的追悼BEATLES四去其二,这次轮到了很东方的George Harrison CLAPTON的开场,有一点点感伤,只是一点点,感而不悲。 如果终究有一天
1997北邮的那个黄昏97年的秋天,在告别一份枯燥烦闷的工作以后,我来到北邮的一家公司。每天我从住的地方要骑一个钟头的自行车,雨天就更麻烦,但是心情很好,乐在其中。 2004.8.26
年轻的Freddie找到一张QUEEN在大概70年代的DVD,Freddie Mercury半长的乱发,唇膏,睫毛膏一应俱全,有一点ROBERT SMITH的诡异,和STEVEN TYLER的性感。
2004.8.26 Pure Morning
一年以后,看到了PLACEBO的新专辑
2005/1/9 北京的齐豫2004.12.3 A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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